在东北产粮大县走访,一个个现代农业园区非常壮观:上万亩农田成方连片,灌渠联网、道路成环。说起效益,当地领导兴致勃勃:“大公司运作,规模化经营,1斤有机大米能卖到40元!”效益这么好,农民能挣多少?领导说,地流转给公司,农民拿着地租,还能去园区上班,相当于挣了两份钱。
问起村里的农民,他们却不买账。农民抱怨,一亩地就几百元租金,公司赚再多,也跟农民没关系。再说打工,现在种地都是机械化,上万亩用不上20人,这么多人哪能都去呀?尽管不情愿,但当初县里下了硬任务,村干部一家一户做工作,才把地都流转出去。
政府为何积极搞流转?这位领导说,现代农业要规模化、产业化,要高起点、大投入,靠一家一户干不了,不找大公司咋办?有了政府推手,土地流转整村推进,甚至不惜行政命令。于是政府有了政绩,公司有了效益,而农民成了被忽略的大多数,建起了现代农业园区,也埋下了矛盾隐患。
这种现象并不鲜见,一些地方公司下乡种地愈演愈烈。数据显示,2012年流转入企业的土地面积同比增长34%,2013年同比增长40%。而土地流转纠纷也居高不下,仅去年全国就受理18.8万件。
土地究竟为谁流转?日前中央印发的《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》再次强调,“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,以农民为主体,坚持依法自愿有偿”,这是土地流转坚守的政策底线,目的是让广大农民真正受益,让农民的权利依法得到保障。土地是否流转、价格如何确定、形式如何选择,决策权都在农户,流转收益应归承包农户所有。政府不能搞大跃进,不能搞强迫命令,不能搞行政瞎指挥。
土地流转是一个渐进过程,不能脱离国情农情。我国人多地少,农村情况千差万别,在一些发达地区,城镇化水平相对较高,大量农民变成城镇居民,土地流转自然就顺畅。而在大多数农村,今后相当长时期内,普通农户仍占大多数,农民非农就业机会有限,土地承担着农民的就业、社保等功能,如果不顾实际强推流转,硬把农民挤出土地,会带来一系列社会问题。
事实上,适度规模经营并非土地集中一条路,也不是离开公司就干不了。一些地方农民自发联耕联种、合作经营,实现了“一家一户”的规模效益。有的地方发展社会化服务,扩大服务规模,来弥补土地规模的不足。可见,土地流转不是越快越好,要尊重农民、相信农民,鼓励创新经营模式,放手让广大农民群众自主选择。
政府应该干什么?有序推进土地流转,政府不能越位,包办流转,也不能缺位,放任不管。当前全国2/3的县和乡镇没有土地流转服务平台,有近40%的土地流转未签订合同。政府要做好服务引导,规范流转行为,同时加强市场监管,对工商资本下乡严格准入门槛,加强事后监管。不能让土地流转成了少数人的盛宴